据银保监会官网11月12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湖北银保监局公布的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银保监罚决字〔2021〕22号显示,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以租还租,延缓风险暴露,掩盖不良贷款;直租业务租后管理不到位,湖北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罚款人民币80万,对责任人吕小沛、孙京山、刘小伟分别予以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11月11日。
天眼查显示,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要发起人,武汉新港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据光大金融租赁2021年三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为1267.66亿元,总负债为1153.40亿元,净资产为114.26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85亿元,实现净利润13.04亿元。
截止2021年9月末,公司资本净额145.04亿元,风险加权资产1217.7亿元,资本充足率11.86%,核心资本充足率9.36%,9月末公司后三类不良资产余额12.89亿元,不良资产率1.15%,拨备覆盖率2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