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消息,微信支付的运营主体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财付通)因违反外汇相关规定,被罚款278万元。
深外管检[2021]43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财付通因存在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超过登记范围开展外汇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售汇业务,未按规定采集必要信息等行为,违反了《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决定给予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2万元人民币,处以罚款人民币278万元。
财付通对此回应称,针对2019-2020年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财付通已第一时间制定了改进计划,并逐项落实,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后续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