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官网12月1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龙岩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岩银保监罚决字〔2021〕7号);岩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岩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显示,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天领三张罚单,共计被罚170万元。
据岩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显示,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向公职人员发放经营性贷款;未按规定认定关联方,未按规定管理重大关联交易行为,龙岩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第三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对其罚款人民币110万元;对张福琴、邓美霞给予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11月26日。
据岩银保监罚决字〔2021〕7号显示,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城支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龙岩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对其罚款人民币30万元,处罚日期2021年11月26日。
据岩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显示,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支行因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龙岩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对其罚款人民币30万元;对熊桂生给予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