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华夏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该行存在互联网贷款利率宣传不规范,向“一老一小”等个人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违规查询、存储、传输和使用个人客户信息以及违规向贷款客户转嫁成本等7类违法违规问题。
对此,华夏银行回应称,对银保监会通报指出的相关问题,我行高度重视,在检查过程中即立查立改,针对发现问题逐项列明整改清单和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时间进度,从快从实推进整改。目前已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工作,并逐项有序落实责任追究。
华夏银行表示,“长期以来,我行始终坚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为群众办实事”责任担当,以消费者多元化需求为导向,认真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此次银保监会通报指出的相关问题,反映出我行在致力于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金融服务过程中,仍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反映出我行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精准度、精细化不足。”
对此,华夏银行称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自上而下、自我加压,全面梳理同类业务、类似问题,扎实做好整改提升各项工作。同时,将以此次监管通报作为重要契机和遵循,严格落实监管规定,更加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度融入公司治理,深入推进合规稳健经营,深化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深耕培育企业文化,以优质的金融服务为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充分保障。
财报显示,华夏银行2021年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3.80亿元,同比增长5.64%;归母净利润52.15亿元,同比增长9.03%;归母扣非净利润51.74亿元,同比增长8.11%;基本每股收益0.34元。前三季度,华夏银行集团利润总额216.56亿元,同比增加31.25亿元,增长16.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95亿元,同比增加20.75亿元,增长14.70%;实现营业收入724.93亿元,同比增加18.34亿元,增长2.60%。
资本充足率方面,截至三季度末,华夏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70%,上年末为8.79%,下降0.09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95%,上年末为11.17%,下降0.22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2.86%,上年末为13.08%,下降0.22个百分点。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三季度末,华夏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387.03亿元,上年末为379.76亿元,增长1.91%;其中,次级类贷款155.0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82%,可疑类贷款150.6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02%,损失类贷款81.3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09%;不良贷款率1.78%,比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53.08%,比上年末提高5.86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72%,比上年末提高0.07个百分点。
截止12月16日收盘,华夏银行收于5.61元/股,涨幅为0.54%,总市值约863.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