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消费金融公司融资动态不断。记者梳理发现,2021年四季度以来,在中国货币网近日公布ABS说明书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共有4家,分别是兴业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
从资产特征来看,入池资产的借款人平均合同金额均在10万元上下,加权平均资产合同期限一年左右,加权平均贷款年利率最高达到了22.95%,处于较高水平,整体具有较为明显的线下大额贷款产品特点。
值得一提的是,据发行说明书资料,此次ABS涉及的消费贷款产品的具体贷款用途中,“装修”所占的比例最大。甚至有消费金融公司的入池资产贷款用途100%为“装修类”。
以“装修”这一用途的名义申请年化利率超20%的大额消费贷款,借款人资金的真实去向难免引人质疑。有业内人士直言,大额装修贷产品实质是小微用户申请后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变相经营贷。
消费金融可能存在的贷款管理漏洞也引发了监管关注,相关罚单频频下发。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多家消费金融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等违规行为被监管处罚。
装修成为消金ABS贷款最主要用途
这几年,家装/装修成为不少消费金融公司着力布局的应用场景之一,在持牌消金ABS产品的底层资产中,装修作为贷款资金用途之一也频频出现,并且占据了不小的比重。
以今年四季度以来发行ABS产品的四家消费金融公司为例,记者梳理发现,今年10月25日,交易所发布楚赢2021年第三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说明书显示,湖北消费金融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涉及7645户借款人向湖北消费金融借用的7645笔贷款,初始贷款规模为12.5亿元,单笔贷款最高本金余额20万元,单笔贷款平均合同金额16.36万元,单个借款人平均本金余额14.77万。资产池加权平均利率为14.5%。
11月2日,兴业消费金融发布的兴晴 2021 年第三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说明书披露,此次拟发行20.88亿元ABS产品。底层资产涉及17000位借款人,合同总金额29.2亿元;借款人平均合同金额为17.17万元,未偿本金金额12.28万元,加权平均资产合同期限21.11个月,加权平均贷款年利率20.25%。
11月22日,杭银消费金融发布了10亿元ABS产品的发行说明书。据披露,此次ABS产品的基础资产为杭银消费金融于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之间发放的38164笔消费贷款,合同总金额10.25亿元,未偿还本金余额10亿元,借款人平均未还本金7.56万元,加权平均贷款合同期限11.16月,加权平均贷款剩余期限7.59月,加权平均贷款年化利率11.79%。
11月24日,中邮消费金融披露的“邮赢 2021 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说明书显示,本次产品的发行总量为10.3亿元,入池资产涉及163972笔贷款,合同金额16亿元,单笔贷款最大未偿本金2.93万元,单笔贷款平均合同金额0.98万元,平均未偿本金0.63万元,加权平均合同期限17个月。单笔贷款加权平均贷款利率达到了22.95%。
统计可知,上述持牌消金公司的ABS资产均呈现出典型的线下大额现金贷产品特征。借款人平均合同金额区间为0.98万元——17.17万元;加权平均合同期限区间为11.16个月——21.11个月。加权平均贷款利率区间为11.79%——22.95%。整体贷款额度较高、期限较长、利率较高。
此外,各家消费金融公司本次入池资产涉及的贷款产品各有不同,但贷款用途大多主要是“装修”。按照占比由低到高具体来看,其中中邮消费金融本单ABS的底层资产产品为“邮你贷-非循环”个人消费贷款。从放款用途来看,占比最大的贷款用途是“装修”,合同金额占比28.86%。
兴业消费金融2021年第三期ABS的底层资产涉及的产品为“家庭消费贷”,公布的贷款用途中,占比最大的也是“装修”,合同金额占比46.81%。
杭银消费金融本次入池资产属于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中的“尊享贷”产品,贷款的主要用途是装修和家电。其中“装修”用途的合同金额占比达66.04%。
而湖北消费金融本次入池资产涉及的贷款产品有“积金贷、菁英贷、嗨享贷”等,贷款用途仅有“装修类”一项,占比达100%。
湖北消费金融这批用户的贷款全部用于装修,并非是个例。记者梳理发现,湖北消费金融2021年以来共发行了3期ABS产品中,其中第二期入池资产贷款用途也均为装修类。第一期装修类贷款的笔数占比也达到了94%。
对于为何“装修”成为ABS贷款用途的主要类别,记者咨询了多家消费金融,并未获得回应。对于借款人“借贷年化利率超20%的资金做装修”的情况,有行业人士指出,消费金融的主要用户群来自商业贸易或批发零售、加工制造业等。因此,大额消费贷款产品的实质用途很可能是小微主体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而这种贷款用途管理缺位的现象在一些大额产品中一直存在。
消金贷款管理乱象引监管关注
大额消费贷款的真实用途受到质疑,其背后暴露出的贷款管理问题也引发了监管的关注。记者注意到,2021年以来,消费金融行业的罚单中,已有多张罚单涉及贷款管理乱象,行业监管持续呈现高压态势。
具体来看,11月初,盛银消费金融因存在“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被罚款20万元。此外,银保监会官网于10月9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金美信消费金融因信贷管理制度机制存在缺陷、贷款管理不尽职导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被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处以罚款29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广东银保监局9月24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邮消费金融因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0万元。此前7月,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
就上文提及的今年四季度以来发行ABS产品的几家消金公司来看,2020年10月,兴业消费金融也曾因未尽贷款“三查”职责,违规发放不符合消费用途贷款,被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18年时,湖北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也曾因贷款管理问题分别收到一张罚单。湖北消费金融存在的违规是“贷前调查、贷时审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杭银消费金融则是“贷款管理不审慎并形成风险。”
梳理上述罚单可知,罚单背后主要涉及消费金融公司信贷管理机制建设,贷前、贷中、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未能有效监控借款人贷后资金使用,导致资金流向房地产、股市,甚至以贷还贷等风险出现。
据盛银消费金融方面介绍,此次罚单是辽宁银保监局在2020年7月份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结果。监管发现,该公司发放的部分贷款用途项填写内容为“其他”,不符合监管规定,因此做出上述处罚决定。监管检查发现上述问题后,盛银消费金融对存量业务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存在瑕疵的贷款立即进行处理,确保不发生风险损失。截至目前,监管检查提出的问题贷款已基本处理完毕,没有发生任何资金损失。
实际上,作为金融机构合规要求中的薄弱环节,信贷资金真实流向一直以来都是监管关注的重点领域。但就业务范畴来看,银保监会于2013年11月14日公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指出,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范围仅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消费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这一业务特点使得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贷款用途更加多样化,且监控难度更大。
在此背景下,业内有部分消费金融公司为了扩张业务发展规模,在消费贷款、场景分期等产品的贷款管理环节相对松懈。很多借款人与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中介串联,申请装修贷、房屋抵押贷等大额产品后,套取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或者经营的现象较为常见。
“不排除有部分消费金融机构的业务员为提高审批通过率,在信贷申请流程中诱导用户填写虚假的贷款用途(如统一选择装修)。”在行业人士看来,这些“潜规则”使得用户无法充分认识到挪用消费贷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也不利于后期风控。而近期监管针对持牌消费金融开出的一系列罚单,对于行业来说已释放出清晰的整改信号。
从行业来看,目前多家机构已经开始了更为严格的贷后管理措施,利用线上化渠道对贷款用途进行管理监测。例如,捷信消费金融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上传消费凭条”自助服务,用户可随时上传凭证;中银消费金融、中原消费金融、金美信消费金融、哈银消费金融等机构也在旗下服务平台中设置窗口,方便用户提供消费凭证,及时掌握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
还有部分持牌消金从底层资产上开始转型。记者从盛银消费金融获悉,该公司现有产品的最高贷款额度仅有10万元。据介绍,目前该公司没有额度可达20万元的贷款产品,“装修贷、旅游贷等大额产品目前也不提供。”后续公司会根据用户的贷款使用情况对额度上限进行动态调整。盛银消费金融也在《隐私协议》中提到,为充分核实用户贷款用途,在贷后管理过程中,盛银消费金融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记录、小票信息等交易凭证。(记者 谢奀国 实习记者 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