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中国银保监会宿州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宿州银保监罚决字〔2021〕8号)显示,因徽商银行宿州分行下辖支行存在信贷资金回流行为,宿州分行应负管理责任。其中,萧县支行、纺织路支行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在徽行账户,用于归还本行贷款。
王雪洁时任徽商银行萧县支行行长,作为支行的最终决策人、贷款的经营主责任人,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梁强时任徽商银行纺织路支行行长,作为支行的最终决策人、贷款的经营主责任人,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宿州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徽行宿州分行罚款30万元;对王雪洁警告;对梁强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