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官网2021年12月31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北京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21〕42号)显示,外贸信托涉11项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监管批复增资前违规以负债形式接受“增资款”并使用;
2.未能识别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资金认购劣后级受益权;
3.合格投资者人数突破“资管新规”要求;
4.员工汇集他人资金购买信托计划,部分被汇集人员认购金额少于30万元;
5.以应收账款收购附差额补足承诺形式,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6.项目资本金审核不到位,为资本金不足的项目提供融资;
7.贷款用途审查不到位,信托资金用于置换前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投资款;
8.房地产信托计划贷款用途管理不到位;
9.贷款用途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流入股市、房市;
10.个人贷款合同及费率管理不到位;
11.借道合作机构变相进行不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间信托财产的相互交易。
北京银保监局依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2号)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责令外贸信托改正,并给予合计10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赵照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王晓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周立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李韶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处罚日期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