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数则行政处罚公告显示,贵州银行连收十张罚单,总行及数家分行合计被罚140万。
具体而言,因备用信用证业务不审慎,贵州银行被罚款50万元。该行金丽因是备用信用证业务不审慎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分局于分别于2022年1月10日、1月12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另一张罚单显示,因授信审批不审慎,贵州银行被罚款50万元。该行沈波是授信审批不审慎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被罚款5万元。该行柴柏林因是授信审批不审慎问题的负领导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
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分局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除了两张针对总行的罚单,贵州银行还有两家分行被罚。具体而言,贵州银行黔西南分行被罚款三十万元,该行违法违规事实有: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该行陆昊因是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负领导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被罚款5万元。该行贺盛因是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分局分别于2022年1月10日、1月12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贵州银行遵义分行因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被罚款20万元。该行罗茂高因是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被罚款5万元。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分局分别于2022年1月10日、1月12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