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山西银行处于多事之秋。
记者注意到,山西银行长治分行于日前被原第一大股东奥马电器起诉还款2亿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约0.7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被起诉的前几天,该行长治分行也向法院提起诉讼,判令奥马电器履行协议还款义务。记者经梳理发现,该协议涉及还款金额约2.8亿元。
而与奥马电器的借款纠纷始于长治分行的前身,长治银行对该公司旗下子、孙公司的两笔贷款。在资金使用方,即两家子、孙公司经营不佳,无法清偿债务后,山西银行长治分行诉请担保人奥马电器承担还款责任。
不过,奥马电器或以此前签署合同系违规担保为由,认为其不应该履行还款义务,要求收回已“错误”偿还的款项,并诉请判令长治分行支付资金占用费。
事实上,山西银行旗下分行与奥马电器的签署的借款合同,还涉及晋中分行,同样为历史遗留问题,借款本金约1.5亿元,目前该笔借款尚未到期。至于到期后是否能够顺利收回,还要看长治分行与奥马电器此番诉讼的判决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文书显示,山西银行旗下多家分行涉及借款纠纷,其中与企业的案件纠纷就达19起,累计金额超2.4亿元。综合与奥马电器的两起诉讼纠纷,涉诉金额总计已逾7亿元。
记者就该行长治分行与奥马电器互诉纠纷致电山西银行,并得到了一定的回复。
与奥马电器互诉还款 涉及金额4.8亿元
1月18日,据ST奥马发布的“关于公司与山西银行合同纠纷暨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广东奥马电器因合同纠纷事项于近日向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告,正式起诉山西银行长治分行。案件第三方为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公告同时披露,该案件目前已通过立案审查。
而在奥马电器起诉山西银行长治分行之前,该公司已被山西银行长治分行起诉。公告中提及,1月14日,该公司作为被告之一收到了长治中院发来的传票,另一被告为山西智源融汇科技有限公司,案由同样为合同纠纷。经过检索,记者从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获悉,长治中院将于2月18日9点公开审理长治分行诉奥马电器一案。
值得注意的是,双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均为判令被告还款。奥马电器披露的还款金额为2亿元,此外还要求判令山西银行长治分行支付资金占用费约合0.70亿元。
山西银行长治分行尚未披露确切的还款金额,不过,明确了诉讼请求为“与二被告签订的各项协议合法有效”、“二被告应履行协议约定的还款义务”。那么,双方互诉还款是基于同一事件吗?长治分行所指的协议约定的还款义务又为何?
经记者梳理,此纠纷实为历史遗留问题,且双方互相追讨还款分别基于不同的事实。
据悉,山西银行长治分行前身为长治银行,与原大同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为山西银行,并于2021年4月28日挂牌开业。
奥马电器起诉山西银行长治分行还款2亿元,关涉到上文提及的第三方——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之一的山西智源融汇科技有限公司。据悉,钱包金服时为奥马电器全资子公司、智源融汇时为控股孙公司。
今年1月8日,奥马电器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透露,钱包金服于 2019 年 9月 27日与长治银行城区支行(现为“山西银行长治君汇华府支行”)签署了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钱包金服向长治银行城区支行借款2亿元,用于支付在该支行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合作过程中的差额款项。
并补充称,奥马电器于 2019年 9月 27日签署了《保证合同》,为钱包金服的前述借款事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该公司时任董事长赵国栋和智源融汇分别为该笔借款签署《保证合同》,并约定对钱包金服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而钱包金服却因经营不佳、资不抵债停业,后被奥马电器以“跳楼价”甩卖。去年12月末,该公司发布“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表示,包括钱包金服在内的旗下四家全资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财产交割手续已办理。而交易价格仅为1元。
由于借款方钱包金服已不具备偿债能力,因此,作为贷款方的山西银行长治分行曾向担保方奥马电器、智源融汇追偿。奥马电器在风险警示公告中提到,长治银行城区支行于 2021年 9月 27日向长治市中院起诉。后来双方达成和解并于 2021年 10月 18日划付相关款项。如今奥马电器反诉长治分行还款2亿元,在宣告了和解“破产”的同时,也颇让人费解。
而山西银行长治分行所指的协议约定的还款义务,为奥马电器、智源融汇于2018年4月2日,与长治银行签订的《差额补足协议》。
2021年12月13日,据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披露的“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30号”,奥马电器为智源融汇与长治银行签订的《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承担差额补足责任,因而签署了前述协议。
另据奥马电器去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山西银行长治分行口头通知该公司,智源融汇的欠款共计约2.8亿元,奥马电器需承担的差额补足责任金额亦为2.8亿元。
面对巨额的还款义务,奥马电器称,鉴于该《差额补足协议》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未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程序,被担保方未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查义务。因此,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协议应被认定为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奥马电器作为上市公司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那么,鉴于被立案审查的原董事长赵国栋在任时与长治银行签署的2.8亿元的《差额补足协议》,已被证实为违规担保。奥马电器或据此认为2亿元的《保证合同》,同样系违规担保,该公司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因而向现在的山西银行长治分行讨还已划付的款项。
两月内与企业借款纠纷达19起 涉及金额逾2.4亿元
山西银行长治分行与奥马电器之间的纠纷,最终将如何落幕尚未可知。不过,可以知悉的是,山西银行正深陷金融纠纷的泥潭之中。作为脱胎于5家银行的新生银行,山西银行承继了原来的5家银行的历史遗留“烂账”。
事实上,奥马电器原为长治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据联合资信2019年11月14日对长治银行出具的评级报告,截至2019年6月末,奥马电器持股11.56%。而奥马电器问鼎长治银行股东的背景,是长治银行力求提升资本实力与优化治理结构的战略意图。
评级报告指出,长治银行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引入多家新投资人。奥马电器正是通过此渠道一举成为该行首席股东。2017年9月18日,奥马电器发布的“关于拟参与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显示,为了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按照《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招股说明书》约定价格,奥马电器拟以每股2.1元的价格认购长治银行增资不超过22,770万股。
一边是大手笔增资,另一边是隐含坏账风险不减。据奥马电器2018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该公司拟计提2017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约1.87亿元,占 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61.23%,其中2018年年初至年末应收款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约1.32亿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43.40%。
记者注意到,奥马电器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中,还提及了另一借款担保事项的放贷方晋中银行,即合并后的山西银行晋中分行。
公告显示,奥马电器于2019年4月10日与渤海国际信托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孙公司福州钱包好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借款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逾期未归还借款后,2020年12月21日,奥马电器收到了渤海国际信托发送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担保权利受让方为晋中银行;2021年钱包好车与晋中银行签订《“好车项目贷款单——资金信托”延期还款协议》,将1.5亿元的信托贷款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
虽然还款截止日尚未来临,但是奥马电器已持“悲观”之态。公告指出,由于钱包好车经营状况持续下滑,预计未来没有偿还能力,该公司很可能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如此综合来看,山西银行与奥马电器相关的、很可能形成不良的贷款就有3笔,金额合计约6.3亿元,如果奥马电器反诉成功,还可能再“搭进去”约0.7亿元的资金占用费。
除了深陷与奥马电器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之外,山西银行旗下多家分行与其他借款人的纠纷也较为多发。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12月至今年1月24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该行与企业的借款纠纷就达19起,涉及朔州分行、晋城分行、晋中分行、长治分行、阳泉分行,以及运城分行。已披露的涉案金额(包括借款本金与利息、罚息、复利)合计约达2.43亿元。综合与奥马电器分别涉及2亿元、2.8亿元的两起纠纷,可以算出在两个月内,山西银行的涉诉金额至少约7.23亿元。
记者就山西银行长治分行与奥马电器的纠纷,联系到该行客服部门并代为转达采访需求,收到了一定的回复。该行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与奥马电器的案件纠纷正在履行法律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法院判决之前,不方便透露更多的细节。并补充称,将在判决后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新年伊始,山西银行曾在贺词中许下宏愿,将建设成为现代一流城商行作为奋斗目标。面对包括奥马电器诉讼纠纷在内,密集而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该行将如何应对?又将驶向何方?记者将持续关注。(记者 谢奀国 实习记者 刘锦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