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8日,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联消费金融”)因8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开具罚单,罚款290万元。
罚单显示,招联消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收取平台服务费质价不符,产品定价管理不审慎,对合作商户风险管理不到位,未报告联合贷款表外风险敞口,催收行为不当,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工作不规范,消费投诉管理工作不到位。
对此,招联消费金融公开回复称,相关事项源于2020年10月银保监会发布的消保检查通报,公司高度重视监管意见,认真反思,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即立查立改,制定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并持续加强整改力度,建立消保工作长效机制。已按监管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此次监管检查指出的相关问题,反映出我司在初创期的发展过程中存在需要规范和提高的方面,”招联消费金融表示,“我司将深刻汲取处罚教训,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经营发展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提升消保合规管理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优质的消费金融服务。”
2020年10月,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以下简称“消保局”)也曾对招联消费金融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进行通报。该通报显示,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存在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对合作商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消保局表示,招联消费金融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并将严格依法依规对招联消费金融公司进行处理。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起警示,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融资收费新规”(银保监发〔2020〕18号),在营销宣传、收费管理、第三方管控、催收管理等方面对照检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