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行政处罚公告显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580万元。该行违法违规行为有:同业业务专营改革不到位、同业拆借不审慎、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同业投资未做实穿透管理、理财资金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非标投资未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未将资金业务纳入统一授信、与无授信额度的交易对手开展资金业务、未向理财产品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超资金需求向企业提供融资、贷款“三查”不到位、同业交易对手选择不审慎。
具体而言,该行陈涛、吴燕舞因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三查”不到位负直接经办责任,分别被警告。
该行钱超因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与无授信额度的交易对手开展资金业务负主要审批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该行邹志钢因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同业投资未做实穿透管理负主要审批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该行陆向阳因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专营改革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该行史文雄因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同业投资未做实穿透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对理财资金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非标投资未比照自营贷款管理负主要审批责任,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
该行吴开因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同业拆借不审慎、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负主要管理责任,对同业交易对手选择不审慎负主要审批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3万元。
该行张建军因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超资金需求向企业提供融资负主要审批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于2021年12月24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十四八条第(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