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农商行又遭罚了。
2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布常州银保监分局开具的9张罚单,被处罚对象均涉及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南农商行)——受罚主体包括江南农商行及8名相关责任人。
实际上,近半年来,江南农商行已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原因包括贷前调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等。
据江南农商行2021年3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该行营业收入同比增加5.81%,净利润同比增加7.61%。但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据江南农商行2018年年报显示,2018年4月24日,该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提案》等相关提案。同年,江南农商行取得江苏证监局关于《关于确认辅导备案日期的通知》,并于2018年7月31日正式进入辅导备案阶段。
不过遗憾的是,此后江南农商行未再传出上市相关消息。
公开资料显示,江南农商行于2009年12月31日成立。截至2021年6月末,该行最大股东为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99%。
《投资时报》就监管处罚、经营业绩、IPO进程等问题向江南农商行发送了沟通函,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频繁收到监管部门罚单
2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披露,因同业业务专营改革不到位、同业拆借不审慎、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同业投资未做实穿透管理、理财资金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非标投资未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未将资金业务纳入统一授信、与无授信额度的交易对手开展资金业务、未向理财产品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超资金需求向企业提供融资、贷款“三查”不到位、同业交易对手选择不审慎,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决定对江南农商行罚款58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
与此同时,因对江南农商行同业业务专营改革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常州银保监分局对江南农商行董事长陆向阳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5名相关责任人被予以警告和5万—13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2名相关责任人被予以警告。
这不是江南农商行第一次受罚了。2021年12月28日,江南农商行淮安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到位,被淮安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张文新被予以警告并罚款6万元。
2021年10月26日,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常州银保监分局对江南农商行予以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负直接管理责任的姜俊被予以警告。
2021年9月30日,因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苏州银保监分局对江南农商行苏州分行罚款40万元,并对负管理责任的蒋斌罚款6万元。
江南农商行被罚
资料来源:中国银保监会网站
流动性比例不及同类银行
频繁收到监管机构罚单的江南农商行经营情况如何?
江南农商行2021年3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该行营业收入为87.76亿元,同比增5.81%,净利润为29.32亿元,同比增7.61%。
在营业收入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61亿元,同比增加4.23亿元;投资收益为5.77亿元,同比增加177.76%;而利息净收入为73.23亿元,同比降3.29%;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5.68亿元,同比下降20.24%。
据江南农商行2021年半年报显示,2021年6月末,该行流动性比例为51.78%,较2020年末下降3.85个百分点。而据银保监会披露的《2021年商业银行主要指标分机构类情况表(季度)》显示,2021年2季度农商行流动性比例为65.97%,可见江南农商行远低于同类银行平均水平。
此外,《投资时报》研究员发现,2021年6月末,江南农商行资本充足率为14.39%,较2020年末上升1.12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30%,较2020年末上升1.24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33%,较2020年末上升0.31个百分点。虽然有所上升,但与2021年2季度商业银行整体水平(分别为14.48%、11.91%和10.50%的)相比仍略有差距。( 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