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消息,中国银保监会湖州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湖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显示,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涉六项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一、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项目建设;
二、贷款“三查”不到位,对公贷款违规流入房市;
三、首付款资金来源审核不到位、个人住房贷款办理不审慎;
四、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投资;
五、理财业务办理不规范;
六、监管意见落实不到位;
黄勇是上述行为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哲是上述行为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湖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65万元,对黄勇、李哲警告,处罚日期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