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银保监会网站显示,浙江长兴农商银行因6项违法违规行为,被湖州银保监分局罚款165万元。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一是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项目建设;二是贷款“三查”不到位,对公贷款违规流入房市;三是首付款资金来源审核不到位、个人住房贷款办理不审慎;四是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投资;五是理财业务办理不规范;六是监管意见落实不到位。
黄勇是上述行为一(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项目建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哲是上述行为三(首付款资金来源审核不到位、个人住房贷款办理不审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被湖州银保监分局处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