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9日,深圳银保监局公布了关于2021年下半年银行业消费投诉【进入黑猫投诉】情况的通报。2021年下半年,在业务范围覆盖全国的在深中资总部银行机构投诉情况中,招联消费金融的投诉量达1603件,其中1600件来源于其主营的贷款业务,占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投诉总量的99.81%。而根据深圳银保监局公布的2020年下半年深圳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显示,2020年下半年,招联消费金融的投诉量为1397件。这也就意味着,招联金融相关的投诉量在增加。
同日,3月9日,中国联通年报披露了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招联消费金融”)的业绩数据。报告显示,2021年全年,招联消费金融营收159.33亿元,较上年的128.16亿元增长24.3%;实现净利润30.63亿元,较上年的16.68亿元增长83.6%。
从年报来看,招联消费金融实现营收和净利润的双增长,这也是年内首家披露2021年业绩的消费金融公司。
梳理其历年财报,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其营业收入分别为69.56亿元、107.4亿元和128.16亿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同比分别增长54.4%和19.33%;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2.53亿元、14.66亿元和16.68亿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同比分别增长17%和13.78%。
2021年以前,招联金融呈现增速放缓的趋势。但2021年招联金融实现逆势上扬。利润激增,与招联金融近几年的业务扩张不无关系。
对招联消费金融来说,一面是增长的投诉量,另一面则是其亮眼的业绩。为何会呈现“一半火焰一半海水”的局面?招联消费金融又应该如何平衡增长与合规?
发债增资补充资本
成立于2015年的招联消费金融,由招商银行与中国联通共同组建,注册资本38.69亿元。旗下拥有“好期贷”“信用付”两大产品体系,以线上模式为主、兼具O2O模式,消费场景包含购物、旅游、装修、医疗美容等。
经过7年的不断发展,招联消费金融已经坐稳消费金融公司第一把交椅。
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9月24日发布的《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五期金融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下称《评级报告》)显示,在资本充足率方面,招联金融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近些年持续下降。2018年末至2020年末及2021年上半年末,公司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29%、11.85%、11.82%、11.6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2%、10.82%、10.82%、10.59%。招联金融的资本充足率在持续下降。
事实上,招联金融不只是资本充足率在不断下降,其资产质量也在承压。
据《评级报告》数据,2018年末至2020年末及2021年上半年末,招联金融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93%、1.77%、1.78%、1.69%。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3.93亿元、16.53亿元、19.44亿元、22.5亿元,持续增加。
为了补充资本,招联金融2021年多次发债补血。2021年4月8日,招联金融公司发行当年第一期金融债,金额为18亿元;一个月之后,5月11日招联金融披露了2021年第二期金融债发行文件,于5月14日至17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为18亿元的金融债;同年6月,其发行第三期金融债,金额同样为18亿元;8月其发行第四期金额为16亿元的金融债;10月其发行了2021年第五期金融债,金额为15亿元。
根据招联金融的发债次数和金额统计,2021年招联消费金融共发行5期金融债,金额高达85亿元。与此同时,2021年9月,招联消费金融还获批发行不超过22亿元的二级资本债。
有观点认为,金融债券可以作为招联金融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有利于招联金融进一步提高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改善融资结构。
得益于频繁发债补血,招联金融能够维持较高的运营水平。其2021年财报显示,资产规模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1496.98亿元,较上年末的1083.11亿元增长38.2%;负债合计1356.61亿元,较去年同期的972.84亿元增长39.4%。
发债是低成本快速获得资本的一个渠道,但招联金融还在寻求其他的补血渠道,IPO是除发债以外又一较快的补血渠道。
在2021年3月19日,招商银行首次披露,该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招联IPO及收购招商永隆所持招联股权的议案》,同意启动招联金融上市研究工作,并由招商银行收购招商永隆银行所持招联金融25.85%股权。此次股权变更后,中国联通和招商银行持股比例均为50%。2021年10月,招联消费金融完成增资,成功超越蚂蚁消费金融,成为首家注册资本超过百亿元的消费金融公司。
但是截止到目前,招联消费金融的IPO尚无最新进展。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伴随着招联金融亮眼业绩而来的,是其频繁暴露出的合规问题。《商学院》记者就相关问题向招联金融方面发去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并未收到回应。
八项违规被罚290万元
2022年开年以来,银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招联金融近日被中国银保监会作出罚款29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关违规事项涉及营销宣传夸大、服务费质价不符、催收行为不当等。
据银保监会2022年2月8日公告,2022年1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文号为“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招联金融作出罚款29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招联金融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包括: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收取平台服务费质价不符;产品定价管理不审慎;对合作商户风险管理不到位;未报告联合贷款表外风险敞口;催收行为不当;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工作不规范;消费投诉管理工作不到位。
事实上,这并非招联消费金融首次被点名。2020年10月22日,招联金融就曾因夸大及误导宣传、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对合作商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的多项违规行为,被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点名通报。
虽然招联金融对媒体回应称已经按照监管规定进行了整改,但时隔不到半年,在银保监会最新的公告中,原来指出的问题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增加了新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此前已经点名过的违规事项,还有银保监会首次提到的“未报告联合贷款表外风险敞口”一事。
所谓“表外风险敞口”,是指因债务人的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可能承受风险的信贷业务余额。表外业务指的是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增加银行收益的业务。
博通资深金融分析师王蓬博向《商学院》记者解释,用通俗的话讲,风险敞口就是可能还不上钱的这部分贷款,“联合贷款表外风险敞口”则是指联合贷款中表外部分可能出现问题的这部分贷款。
在王蓬博看来,未报告联合贷款表外敞口,则会导致对可能造成的连带风险把控不足,从而会引发更多的连带金融风险。
此次银保监会首次点名“联合贷款表外风险敞口”这一行为,在王蓬博看来,这意味着监管层面对于金融的监管更加深化,实际上就是要穿透整个金融贷款的整个交易链条,其包括平台自有资金和与其他机构合作的联合贷款资金,等等,说明监管部门在使用更加科学的方法监管整个消费金融行业。
如何避免违规的发生?
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关于招联消费金融的投诉不在少数,多数围绕“暴力催收”“高利贷”“宣传内容与实际利率不符”等内容。
事实上,不只是招联金融,暴力催收一直是整个消费金融行业所面临的痛点。王蓬博认为,暴力催收一直存在,是由几个原因构成:1.消费金融行业本身存在欠债不还的行为;2.消费金融公司虽然能够做到利用一些风控措施和定价系统或者信用系统,去审核判断借贷人的还贷能力,但这种技术尚不能避免所有骗贷等情况的发生。欠债不还的情况无法用技术避免,因此才导致了催收的存在。
“但催收是有边界的,催收的边界在于平台将逾期用户归类为违约用户,在征信上能够体现出来就足够。”王蓬博说道,“但现在的问题是,出现不当催收之后的后续是对债务的追讨。如果诉诸法律,是一个非常漫长,且会推高成本。这里面存在大量的外包,继而产生泄露用户隐私信息的现象,导致催收突破原有的边界。这其中有客观原因存在,也有主观原因存在。”
在王蓬博看来,招联金融的整个产品是在线上,主要从线上获取流量,因而他的产品定价、营销宣传等等都是其展业重点,因而它需要从它所有的展业流程上再去梳理一遍,对它的展业合规性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