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消费金融再次因征信业务被罚。近日,央行太原中心支行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未按规定将异议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晋商消费金融被罚款49万元。
时任晋商消费金融山西运营中心总经理的王贝贝和时任晋商消费金融联络中心负责人的王越,对晋商消费金融未按规定将异议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罚款3万元。
记者注意到,此前的2019年8月,晋商消费金融就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合计被央行征信管理处罚款55万元。
晋商消费金融还曾多次因提交有侮辱性字眼征信报告被推上风口浪尖。晋商消费金融因此两次被央行约谈,并一度被暂停征信系统查询权限。
工商信息显示,晋商消费金融成立于2016年2月,注册资本5亿元,主营业务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等。晋商银行持有晋商消费金融40%股权,是其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