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行政处罚公告显示,广发银行乌鲁木齐阿勒泰路支行(现迁址更名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开区支行)因未严格审核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30万元。
贾旭阳在担任原广发银行乌鲁木齐阿勒泰路支行(现迁址更名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开区支行)行长期间,对该支行未严格审核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罚6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分局于2022年3月27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八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