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湖州银行嘉兴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等两项案由,被罚款人民币50万元。另有两位相关责任人吴琛、李森被罚。
湖州银行嘉兴分行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一、贷后检查不到位,对公信贷资金被挪作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
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违规用于归还股东他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该行吴琛、李森为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直接责任人,分别被给予警告处罚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于4月8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银保监会罚单公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