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银保监局在一日内发布了28张罚单,龙江银行及其9家分支机构合计被罚款1730万元,18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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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银行收千万罚单
9家分支机构被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龙江银行因存在19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罚款1260万元。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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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未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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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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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工作有效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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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不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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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强制休假和近亲属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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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同业业务违规转让不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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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投资底层资产穿透不到位,减少资本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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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互作,虚增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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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同业交易对手名单制管理,未经授信办理同业买入返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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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统一授信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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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非标准化债权投资不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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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贷款核销条件违规核销呆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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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问责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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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业绩报酬未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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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理财资金用于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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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理财产品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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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划型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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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风险暴露超过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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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信息披露不规范
此外,龙江银行的9家分支机构也收到罚单,合计罚款470万元。
具体来看,龙江银行齐齐哈尔讷河支行因违反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发放虚假按揭贷款,被罚款50万元。
龙江银行佳木斯分行因违反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并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被罚款50万元。
龙江银行哈尔滨香江支行因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被罚款30万元。
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类信贷投资资产五级分类不准确,被罚款60万元。
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龙江银行七台河勃利支行、龙江银行哈尔滨宾县支行、龙江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龙江银行牡丹江穆棱支行因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不准确,被分别罚款100万元、30万元、60万元、30万元、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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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名责任人被处罚
多位高管先后被查
同时,18名相关负责人也被处罚。
其中,兰海林、李松、刘铁光、吴中一、李百威、姜峰、郭超峰、赵胜宾、魏菲菲、王昕、杨大为、李瑞文、王欣晖、赵鲁刹等人因分别对龙江银行19项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以罚款。
贺付、王伟成、陈曦莹、李晨晖等人分别对龙江银行齐齐哈尔讷河支行、龙江银行佳木斯分行违反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发放虚假按揭贷款、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以罚款。
近年来,龙江银行有多名高管被查,原行长、董事长曾相继落马。
4月14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龙江银行牡丹江振东支行原行长胡传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驻龙江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牡丹江市东安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3月31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龙江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辉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0年12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龙江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关喜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内容来自银保监会网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