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民生银行唐山两支行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案由共被罚70万元,另有3名责任人被罚。
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民生银行唐山丰润支行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该行张召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
中国民生银行唐山唐山汇通路支行(原唐山青年路支行)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该行刘洪涛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杨朝军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两人均被处以警告处罚。
唐山银保监分局于4月13日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处罚行政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图源:银保监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