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绍兴分行因贷款发放不审慎等四项案由被罚款125万元。另有四位相关责任人洪灿根、崔雪、沈伟良、施科威被罚。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客户经理违规代保管经客户或保证人签章但关键条款空白的合同等信贷资料;
2.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3.贷款发放不审慎;
4.向客户转嫁押品评估费。
其中,洪灿根对上述行为1负直接责任,崔雪对上述行为1、行为3负直接责任,沈伟良对上述行为1负直接责任,施科威对上述行为3负直接责任,四人均被处以警告处罚。
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于4月26日作出上述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图源:银保监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