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风险为本、资本为核、合规为基、服务为要、治理为魂”经营理念、以上市为目标的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绍兴银行),近日遭遇大额处罚的困扰。
5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披露了一张剑指绍兴银行的罚单。绍兴银行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四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550万元,同时,7名相关责任人一同被罚,个人罚款金额合计17.5万元。
业绩上,绍兴银行去年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双增,同比增幅分别为18.62%和166.95%。不过,营业收入增速有所放缓,为2019年来最低增长水平。
另外,该行去年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下滑,资本充足率指标均不及行业平均水平。
公开资料显示,绍兴银行是一家由地方财政及企业单位参股、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97年12月,绍兴银行的前身——绍兴城市合作银行由9家城信社和农信社组建成立,1998年5月更名为绍兴市商业银行,2010年1月更名为绍兴银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行资产总额为1848.02亿元,负债总额为1730.23亿元。
再次领取百万罚单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5月20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决定对绍兴银行及包括该行两名分行行长、两名支行行长在内的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其中,绍兴银行被处罚款550万元,个人罚款金额合计17.5万元。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5月11日。
具体来看,绍兴银行存在四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三是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四是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投资时报》研究员通过中国银保监会官网了解到,在不到半年前,绍兴银行同样领过百万大额罚单。
据中国银保监会官网1月4日披露,绍兴银行因存在11条违法违规事实,被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处以罚款420万元,同时,朱坤旺、王建刚、徐伟虎、宋伊文、蒋赛钢等5位责任人被予以警告。作出该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该罚单指出的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包括:公司治理有效性不足;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挪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虚增存贷款;办理部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自营业务与理财业务风险未隔离并形成不良;员工行为管理及问责追究不到位;不重视监管发现问题整改,导致违规行为屡查屡犯;负债质量管理存在缺陷;提供虚假材料;资产质量管理不审慎。
此外,中国银保监会官网于2月22日公开的另一张罚单显示,绍兴银行再次因贷款问题被罚。据中国银保监会舟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舟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绍兴银行舟山分行因存在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挪用于购房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银保监会舟山监管分局罚款25万元。
资本充足率不及行业
去年,绍兴银行营收和净利润双双增长。
2021年年报显示,该行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34亿元,同比增长18.62%;净利润为11.90亿元,同比大增1.67倍。
在营业收入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出现了缩减。年报显示,去年该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1.02亿元,同比减少37.71%,主要是由于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同比减少41.16%。
另外,2021年绍兴银行的营收虽然实现增长,但增速有所下滑。数据显示,2019年—2021年,该行的营收增速分别为21.98%、28.70%、18.62%。2021年营收增速为近三年最低。
在资本充足率方面,2021年末,绍兴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3.26%,同比增加0.19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65%,同比增加0.71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42%,同比下降0.51个百分点。
中国银保监会《2021年商业银行主要监管指标情况表(季度)》披露,截至2021年四季度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5.13%、12.35%、10.78%。可见,绍兴银行的三项资本充足率指标均不及行业平均水平。
至今年一季度末,绍兴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84%、9.40%、8.26%,均较去年末下降。
《投资时报》研究员还注意到,2021年末,绍兴银行的存贷比为78.81%,高于75%的监管红线。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2年3月31日,有14家股东质押了绍兴银行股份,其中有7家质押率超过80%。
绍兴银行资本充足率表现
数据来源:银行财报
(方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