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银保监会朝阳银保监分局发布3则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朝银保监罚决字〔2022〕16号)显示,由于凌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诈骗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三)的有关规定,朝阳银保监分局对责任人邹利军作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朝银保监罚决字〔2022〕17号)显示,由于凌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发放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三十五条、三十七条,《贷款通则》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三十一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五条,《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二)的有关规定,朝阳银保监分局对责任人黄金玉作出警告。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朝银保监罚决字〔2022〕18号)显示,由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挪用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二),《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四十一条(一),《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三)的有关规定,朝阳银保监分局对责任人张莉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