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振兴银行”)推出“联合伙伴助力计划”活动,用户可使用其发放的“助力券”购买存款产品,以增加存款收益。使用“助力券”后,用户所购买存款产品的利率可上涨0.8-2.35个百分点,助力收益在产品到期时随产品利息一并发放。经记者了解,上述存款产品或涉高息揽储。
此外,虽然监管部门已禁止银行通过各种渠道开办异地存款,而当省外用户进行存款却被银行系统提示限制地区时,仅需向账户内转入1元钱即可解除限制。分析人士认为,银行线上APP具有跨时空经营优势,但亦需遵循互联网存款、互联网金融法规相关要求。
利用“助力券”涉高息揽储
近日,记者注意到辽宁振兴银行推出“联合伙伴助力计划”活动,即用户加入该活动后,在辽宁振兴银行APP购买存款产品,使用活动中的“助力券”,即可增加存款收益。
辽宁振兴银行APP中目前有“振惠存”系列1-5期5款存款产品,对应存款周期分别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3年、5年,起存金额均为50元。页面显示,上述存款产品存款利率分别为1.85%、2.05%、2.25%、3.5%、4%。
*辽宁振兴银行存款产品,截图自银行APP
新用户扫描二维码进入活动页面后,填写电话号码及验证码,即可领取“助力券”,已注册的老用户则可直接在APP“我的-积分商城-我的卡券”查看“助力券”,在用户存入对应产品时会自动勾选。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助力券”后,辽宁振兴银行APP中3个月、6个月、12个月、5年定期存款产品利率分别上涨至4.1%、4.4%、4.45%、4.8%,且起存金额升至100元。“助力券”显示,该券全称为“尼客伙伴助力专属00X”,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用户使用该券后,客户收益为存款产品持有收益加上尼客伙伴助力收益,在产品到期时随产品利息一并发放。
*截图自辽宁振兴银行APP
根据原银监会、央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商业银行不得高息揽储吸存,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档次,另设专门账户支付存款户高息;不得非法返利吸存,通过返还现金或有价证券、赠送实物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因此,辽宁振兴银行或涉嫌高息揽储。
产品涉异地揽储
辽宁振兴银行为辽宁省首家民营银行,总部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联合伙伴助力计划”活动显示,若用户存入时提示地区限制,只需转入1元钱即可解除限制。记者操作辽宁振兴银行APP得知,当用户账户没有资金时,用户购买存款产品时会显示“本存款产品目前仅支持辽宁地区客户购买”,但当用户在账户内转账1元后,再购买存款产品时,即可直接操作。
此前央行在发布《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时提出,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起,禁止银行通过各种渠道开办异地存款,已发生的存量存款自然到期结清。去年1月15日,《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发布,其中提到,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要坚守发展定位,确保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存款业务,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然而,在当年4月,《中国科技投资》记者曾了解到,辽宁振兴银行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方式仍可实现异地揽储。
异地存款有何风险?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金融与财务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杨长汉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地方中小银行出于盈利扩张和资产负债扩张冲动,在未经审批、未按法规要求前提下跨区域经营如异地揽储,易导致这些银行忽略经营风险、突破审慎监管红线。“银行线上APP具有跨时空经营优势,但也需遵循有关互联网存款、互联网金融法规要求”。
辽宁振兴银行年报显示,2018-2021年,该行资产总额分别为175.09亿元、262.25亿元、271.80亿元、267.15亿元,2021年同比下降1.49%。
客户存款方面,2018-2021年,辽宁振兴银行客户存款分别为122.14亿元、210.61亿元、226.76亿元、210.56亿元,去年存款总额较上年同比下滑7.14%。
*辽宁振兴银行资产及存款规模,根据银行年报数据制图
此外,辽宁振兴银行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显示,其2022年第一季度客户存款总额为205.55亿元,较2021年第一季度同比下降4.11%。截至2021年末,振兴银行营业收入为7.53亿元,同比下降8.06%;不过,该行净利润为0.46亿元,同比增加2.11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杨长汉分析道,相比于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和中小银行揽储压力更大,客观上,股份制银行和中小银行在机构、人员、网点及网络平台等硬性方面远不及国有大行,同时在品牌、信用、市场动员、负债管理能力等软性方面也远逊国有大行。杨长汉建议,股份制银行和中小银行在储蓄存款业务方面,应在产品上加强存款创新、在经营上加强客户服务、在渠道上以合规为前提加强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在市场上深耕区域地方下沉市场、在客户选择上优先零售客户和长尾客户。
目前,辽宁振兴银行正引入金融科技资源。某美股上市金融科技平台在2021年业绩报告中披露其间接持股辽宁振兴银行,于2021年第四季度投资3.15亿元收购辽宁振兴银行第二大股东天新浩科技45%股份,入股后,其间接持有辽宁振兴银行12.6%股份。该金融科技平台创始人、董事长在财报中表示,“我们正在探索与振兴银行合作的机会”。
针对辽宁振兴银行存款产品及其发展等相关问题,记者致函该行,截至发稿,未获回复。(张婷杨永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