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广发银行太原分行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等4项案由被罚154.4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 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3.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4.未严格落实信息使用授权审批程序
此外,该行共有2位相关责任人被罚,具体情况如下:
时任广发银行太原分行副行长,秦雷刚;时任广发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总经理,牛红民,两人均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万元。
图源: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