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发布了两则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宜银保监罚决字〔2022〕20号)显示,由于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袁州支行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宜银保监罚决字〔2022〕21号)显示,由于“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袁州支行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对责任人敖建斌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