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因房地产开发贷款发放严重不审慎等案由被罚95万。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 房地产开发贷款发放严重不审慎;
2. 经营性物业贷款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
3. 个人贷款发放不审慎授信管理不到位;
此外,该行另有5位相关责任人被罚,具体情况如下:
蔡舟彬对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发放严重不审慎负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杨迎春对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发放严重不审慎、经营性物业贷款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负直接管理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吴家胜对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负直接管理责任,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杨成、袁强对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发放严重不审慎、经营性物业贷款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负管理责任,分别被处以警告处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盐城监管分局于6月29日作出上述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图源:中国银保监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