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大连银行上海分行因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案由连领两张罚单,合计被罚44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大连银行上海分行因个人经营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5项案被罚210万元,并责令改正。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2019年10月,该分行个人经营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2.2019年12月,该分行虚增存贷款。
3.2020年 7月,该分行未严格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4.2020年1月,该分行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5.2020年6月,该分行作为抵押物财产保险索赔权益人,未和借款企业共同承担保险费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6月27日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七)项。
隔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因大连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向某“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等5项案由,对该分行开出230万罚单,并责令改正。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2016年10月、11月,该分行违规向某“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委托贷款。
2.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该分行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3.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该分行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4.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未按规定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
5.2016年11月至2020年12月,该分行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
此外,该行简国瑞因对2016年10月、11月, 大连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委托贷款;2016年11月至2020年12月,大连银行上海分行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
图源:银保监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