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两度做出20%的折让,青海银行的股权仍然没能吸引买家的目光。
近日,《华夏时报》记者在京东拍卖平台注意到,青海银行一股东将其持有的2100万股权进行拍卖,但前两次均告流拍。如今,距第三次拍卖仅余10天,报名人数仍为“0”。
值得一提的是,青海银行的股权此前多次在包括阿里、京东在内的拍卖平台上拍卖,但进均为流拍状态,且该行前10大股东中多笔股权处于质押状态。
不过,青海银行近三年来业绩一直保持增长。财报显示,2019年以来,青海银行净利润均保持5%以上增速,2021年资产负债规模也均保持增长。
7月27日,相关分析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中小银行股权拍卖遇冷情况较为常见,主要受其股权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等因素影响,对银行的影响与涉及的股权比例有关。此外,股东质量的高低对银行资本补充、股权稳定等方面有较大影响,商业银行在股东的筛选上应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要求,限制准入。
股权无人问津
京东拍卖平台显示,深圳市冠欣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冠欣”)持有的青海银行0.8213%股权(2100万股)即将在8月6日10点开拍。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该笔股权的第3次拍卖,此前两次拍卖均流拍。而截至发稿,本次拍卖0人报名,0人关注提醒,仅有216人围观。
上述两次拍卖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进行,起拍价分别为7770万元、6216万元,均0人出价。可以看到,三次拍卖价格不断“打折”,此次拍卖相对于第2次拍卖又折价20%,而如今距开拍仅余10天,仍无人问津。
京东拍卖平台显示,此次拍卖系因“管理人在处置破产财产”,且“因本次拍卖的股权已被相关法院查封、轮候查封,法院查封措施的解除需要一定时间,管理人未接管到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
《华夏时报》记者致电相关律师得知,深圳冠欣确已“破产”,此次股权拍卖为破产处置。
同样的遭遇已在青海银行身上发生了多次。
2020年10月,青海银行第11大股东青海青业石化有限公司因股权“被冻结,且质押给案件申请执行人”,其持有的青海银行4045万股股权被拆分成多个标的拍卖,流拍后于2021年进行了第二次拍卖,但仍无人竞拍。
2020年11月,青海银行第12大股东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德正资源”)将其持有的青海银行5900万元股权进行拍卖,起拍价1.0915亿元,以流拍告终。
2021年8月,德正资源再将上述5900万股股权的2020年派送红股(2764618股)进行拍卖,起拍价478万元,但因无人出价而流拍。2021年9月、12月,德正资源又将上述派送红股进行“打折”,以382.402万元的起拍价拍卖,但两次均0人出价。
多次股权拍卖均无人竞拍,青海银行股权拍卖为何频“遇冷”?
实际上,银行股权拍卖流拍已不是新鲜事,所涉及的多为中小银行。拍卖平台显示,银行股权拍卖市场冷清,大多处于“已流拍”状态。究其原因,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表示,中小银行较差的市场竞争力、业绩以及经营规范性、内控体系的欠缺等,决定了其股权投资价值和流动性都较差,因此常不被市场青睐。
而银行对股东的准入限制也相对更严格,这也限制了部分股东的入场。深圳冠欣股权拍卖相关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股东需满足相应准入条件,“如果有需求的话,可以帮忙先联系青海银行进行股东资质审核。”
多个股东将股权质押
青海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原名是西宁市商业银行,是青海省首家地方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唯一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21年11月,注册资本为25.57亿元人民币。
2018年,青海银行净利润仅为2.14亿元,同比减少72.73%,后续逐步回升,2021年实现净利润5.35亿元,同比增长10.04%;营业收入26.95亿元,同比增长23.36%。2019年以来,青海银行净利润均保持5%以上增速。
青海银行的营业收入以利息为主。但2021年该项收入下滑为12.24亿元,比上一年减少1.95亿元,同比增长-13.75%。其中贷,款利息收入增加,2021年该项收入为24.47亿元,较上年增加1.46亿元,但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均分别减少了1.25亿元、1.56亿元
中间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较小,2021年该项收入收不抵支,持续为负,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为-1.67亿元,同比增长-40.43%。
此外,2021年青海银行资产负债规模也均保持增长,且资产质量向好。
2021年青海银行总资产1101.42亿元,同比增长1.41%;总负债1004.29亿元,同比增长-10.07%;客户存款759.11亿元,同比增长2.68%;各项贷款608.44亿元,同比增长1.11%。
资产质量方面,不良贷款及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其中不良贷款余额18.01亿元,较2020年末下降8.16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2.95%,较2020年末下降0.29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管控压力下降。
但从股东股权方面来看,该行股权质押情况较多。
前十大股东中,有5名股东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况分别为该行第1、3、6、7、10大股东。其中第一大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国投”)将其持有股权的39.68%进行了质押。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除了前述提到的第11大股东青海青业石化有限公司因成为被执行人,被强制执行外,该行第一大股东青海国投也于2020年6月11日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1764.24万元。
资深银行业人士李凤文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股东质量好坏对银行的影响极其重要,“如果商业银行大股东质量不高,商业银行在资本补充上就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不利于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一旦大股东持有的股权质押涉诉、拍卖,或大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给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对此,李凤文建议,商业银行在股东的筛选上要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要求,应当按照穿透原则,加强对股东资质的审查,将不符合条件要求的股东挡在门槛之外。同时,对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信息进行核实并掌握其变动情况,就股东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进行判断,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或披露相关信息。(记者 卢梦雪 冉学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