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网站消息,近日人民银行杭州中支开出罚单,针对台州银行“违反财政性存款管理相关规定”等八项违法行为,对该行警告并罚款450.7万元。
(截图自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网站)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台州银行存在八项违法行为:1.违反财政性存款管理相关规定。2.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3.(1)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2)违反清算管理相关规定。4.违反货币金银管理相关规定。5.违反国库管理相关规定。6.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7.(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8.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人民银行杭州中支对台州银行进行警告,并处罚款450.7万元。此外,台州银行7名有关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时任渠道管理部副总经理陈元理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渠道管理部柜面渠道管理岗陈万荣被罚款5万元,时任村居金融部兼渠道管理部总经理应光海被罚款2万元,时任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杨文辉被罚2万元,时任营业部总经理陈卫民被罚1万元,时任路桥石曲支行行长周灵芝被罚1万元,时任渠道管理部第三方支付管理岗王益龙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