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内地与港股市场互联互通交易机制交换意见
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证监会就内地和香港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将规范范围从沪港通扩展至深港通,并对境内证券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提出原则性要求,对投资者保护提出了要求。
另外,在货币兑换在交收货币方面,投资者通过内地互联互通机制买卖股票,应当以人民币进行交收。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货币,以另行规定为准。征求意见30天,截止至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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