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提出的债转股与“投贷联动”概念类似,本质上是银行实施混业经营的一轮新的尝试。其背后的逻辑,是在经济下行周期商业银行对涉足股权投资的向往。
张连起
作为上世纪末中国为国企脱困的“三支箭”之一,债转股在当前不良资产急升的背景下重新“披挂上阵”。时隔17年,政府领导人在数个重要场合公开提及。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时表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而且也可以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来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
同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债转股工作目前正在研究,还需要进行一系列制度设计、政策准备才能推开。
消息传出,市场喧哗。不少企业翘首以盼,股市更视作重大利好。
目前,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任务艰巨。在经济下行期,企业债务高企,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潜在债务风险必须严加防范、及时化解。债转股便是企业债务重组诸多方式中的一种。通过债权转股权,商业银行可力争恢复贷款对象的盈利能力,改善其财务健康状况,尽可能保全银行的资产;而负债企业在财务压力缓解后,经营有望改善。
历史经验与教训都要牢记
不过,债转股并非万能药。
债转股必须遵循市场化原则,这一方面意味着债转股本身必须尊重市场主体意愿,不能搞“拉郎配”,债转股定价应基于资产质量,不能成为变相逃废债务;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债转股之后,新股东应当名副其实,而多元股权结构必须促成公司良治。产业整合、企业生死,本有其必然性。该当破产退出的企业,不能靠债转股打“强心针”,银行坏账也不可能全靠债转股点石成金。若滥用债转股,只能延迟风险暴露,不良贷款变为不良股权最终仍将是损失。
按照常理,债转股的预期回收率仅高于破产。无论对银行还是企业来说,它都是一剂难以下咽的苦药。对于被处置企业而言,需以出让控制权为代价,换取重生;对债权人而言,如何选择可转股企业,如何确保股权资产不引发更大负债,也是考验。
时下不少人欲争分债转股这杯羹,其实源于误解,以为这是一次“免费的午餐”。“市场化”将是此轮债转股与上世纪90年代末债转股的最大不同。
上一轮债转股实施过程中,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俗称“坏账银行”)陆续成立,从商业银行手中接入不良资产后,按照国家经贸委推荐的债转股企业名单,同企业谈判再确定具体转股方案。当时设定的存续期是10年,意味着10年内需完成转股和退出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