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公积金实现省内互贷 舒缓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压力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6-08-08 09:59:42

根据近日召开的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透露的消息,目前广东省住房公积金已经实现了全省互认互贷。今年2月底,广东省政府在发布的红头文件《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中提到,将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推动城市间住房公积金调剂使用。住房公积金全省互认互贷意味着只要在广东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在省内任何一个城市买房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而对于广东省房地产市场而言,住房公积金广东全省互认互贷的实现,将令更多在广深大城市工作的市民回到粤东、粤西、粤北家乡置业时,可以提取使用在工作所在地缴纳的公积金,并申请购房贷款。这意味着省内三四线城市的楼市将迎来一大成交利好。

公积金省内异地使用更便利

为方便个人购房更好地使用公积金贷款,广东省公积金互认互贷工作近年来不断加速推进。早在2009年5月,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实现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2015年6月5日,阳江、湛江、茂名、云浮、肇庆五市也建立了互认互通、互认互贷的住房公积金合作机制,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交流协议》;2015年7月24日,广州、清远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签订《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项目协议》;而在今年5月13日,广州公积金首次实现跨省互贷,广州市公积金中心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广州、长沙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

近年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断调整,都基于令公积金更高效地发挥作用,便利市民在置业购房中的使用。而在日前,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广东省实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相应调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累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3次。对申请过两次且已结清相应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在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据介绍,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贷款年限加房龄由原来的不得超过29年,调整为不得超过40年,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所购住房房龄在5年内的,首付不低于20%;房龄超过5年不满20年的,首付不低于30%;房龄超过20年的,首付不低于40%。取消以家庭拥有自住住房套数作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限制。

舒缓省内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压力

公积金省内互认互贷的实施,被视作从政策层面推动去库存的举措。广东省房协今年3月发布的《2016广东房地产蓝皮书》披露,2015年广东商品房待售面积达到历年最高水平的5637.94万平方米,库存总量持续攀升。房地产市场分化仍将持续,对于一线城市及人口流入较多的部分二线城市,去库存的压力不大,但大多数三四线城市及部分二线城市则不容乐观。加快去库存需合理降低地价、税费,简化项目行政审批手续,降低开发成本。业界专家分析,公积金省内互认互贷,将有助于推动省内二三线城市的楼市成交,助力这些城市的去库存。

而广东省房协发布的上半年全省房地产市场报告可见,目前全省各区域房地产市场表现分化。在粤东、西、北三翼各城市,去库存形势依然严峻。根据数据,上半年广东商品房和商品住宅分别新增批准预售面积3721.36万平方米和3105.6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和下降1.7%,分别比同期销售面积少3000.86万平方米和2950.46万平方米。截至6月期末,全省商品房待售面积5664.24万平方米,比2月期末减少331.34万平方米,但比2015年末略增26.3万平方米。数据显示,今年3月份以来,广东商品房新增供应面积持续小于销售面积,供销比不断走低,但市场总体存量充足,表现为供求两旺的运行态势。

其中,6月末商品住宅待售面积3335.42万平方米,同比减少505.95万平方米,降幅为13.2%,库存量低于2014年末水平,但仍高于2014年中及之前的水平;非住宅商品房待售面积2328.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5%,库存量持续增长。数据反映,商品住宅市场去库存成效逐渐显现,但库存量仍处高位;非住宅商品房库存量则屡创新高,表明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房地产去库存的总体基调仍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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