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土地用途管理灵活性,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满足城市多元化发展需求,日前,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关于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的一块土地,距离高铁站仅1公里,且与即将投运的国家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枢纽张家口中明算力中心项目一期仅一街之隔,区位优势明显。当地某房地产公司项目经理姚磊关注此地已有一年,认为开发住宅潜力巨大。然而,按传统单一住宅用地开发这块地,他担心效益不佳,迟迟未下决心。
张家口市探索推出的土地混合开发利用新模式,打消了姚磊的顾虑。“按新政策,若地块确定为混合用地,可适当增加商业配套,提升住宅区功能性,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姚磊道出了拿地意愿。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传统单一用途的土地开发模式逐渐显露出局限性,难以适应产业融合、功能复合的发展趋势。《实施意见》应运而生,旨在通过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打破单一用地性质限制,为城市发展注入新活力。
《实施意见》明确,由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单一宗土地上,允许用地性质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组成,同时将该宗土地用地性质分为主导功能用途和其他用途,其中主导功能用途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70%。其他用途用地占比小于等于15%的,该用地为兼容用地。其他用途用地占比大于15%小于等于30%的,该用地为混合用地。
在支持模式上,《实施意见》重点鼓励以城镇住宅、工业和商业用地为主导功能的兼容混合设置。此举既能促进产城融合,又能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各县区还可结合实际,探索其他类型的兼容混合模式,增强政策灵活性。
此外,《实施意见》还对土地供应方式、地价确定及不动产登记等环节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确保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全过程有章可循。通过完善制度保障,既能规范市场行为,又能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
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的实施将为建设项目提供更多元化的用地选择,显著提升土地管理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有效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规划保障。(记者吴新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