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条例》旨在构建更加自由、便利、开放的外商投资制度,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效显著,吸引了大量外资涌入。数据显示,近5年来,海南省实际使用外资1025亿元,年均增长14.6%;新设外商投资企业8089家,年均增长 43.7%;共有176个国家和地区在琼投资,海南实际使用外资额已跻身全国前列,成为全球投资的“新热土”。
《条例》重点突出了四大方面内容。在创新外商投资促进举措上,围绕自贸港四大重点产业以及“五向图强”领域,推动放宽外资准入,实施特别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例如,率先在生物技术和独资医院、独资金融机构、境外独立办学等领域实施扩大开放试点政策。同时,打出投资便利化“组合拳”,创新招商机制,健全全生命周期的服务协调机制,为外资设立研发中心、发展跨国公司总部、举办国际展览会等提供便利条件,并定期对外商投资促进成效开展评估,据此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在发挥金融支持服务外商投资作用方面,《条例》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开展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业务,扩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融资服务,优化和创新开发保险产品。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股权投资、再投资等方面,丰富和优化服务保障措施,如推动简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基金设立流程和外汇登记等手续,明确外商投资性公司可使用境内贷款开展股权投资,实施再投资免于外汇登记政策,还支持探索提升跨境支付效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服务。这些举措将更好满足外资企业跨境资金流动需求,助力外资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来琼从事金融业务。
在推动外商投资环境提升方面,《条例》聚焦外资企业的 “急难愁盼” 问题,全面保障外商投资公平待遇。加大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立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同时,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创新设置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在政务服务办事场所设立国际服务专区,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跨部门协调工作制度,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记者赖书闻 通讯员李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