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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息保护
《新消法》实施后,骚扰电话不见少
在实施的《新消法》中,保护个人信息条款的增设让人津津乐道。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许明说,自己每天还得花上不少时间来接这些电话。
许明举例说,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曾经接到过一起投诉,一位市民在一家电器商场买了一台电视机,送货上门后,紧接着安装公司打来电话要上门安装,安装完 说本次安装收200元。到了第二天,商家又来了安装工人,说我们接到订单,你们家有台电视需要安装,消费者很纳闷,都安装完了,你们还收了200元。而实 际上,商场正规的安装服务是不收费的。显然,收钱的安装工人不是商场的正规军。
许明说,电视安装的这个案例,最终商家赔了消费者200元,但这只是个别维权成功的案例,大部分的案例由于根本无法取证而不能维权。在许明看来,把 个人信息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纳入到法律里面,这是我们国家司法积极的一面。但是个人信息保护如何落实,当下最困难的就是举证难,因为个人信息在很多地 方被采集过,你自己不知道在哪个地方泄露。所以必须要完善技术手段,不能让保护条款只是“看起来很美”。
同时,许明提醒消费者要重视对自己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能到处填信息。他举例说,小区门口常有一些推销员发两个草鸡蛋,但条件是得在领鸡蛋时填写一下个人信息。“看上去好像自己占了便宜,但其实已经把自己的信息交给了他人。”许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