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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13家分支机构开业,并核准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东构成、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其中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46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99.92%。
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开业的同时,上述批复核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13家行社自行解散,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网点以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吉林农村商业银行承继。
此前,吉林省发行260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由吉林省财政厅划至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入股吉林农村商业银行,帮助其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抗风险能力,增强运营实力,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